會員訊息
首頁  公告訊息  會員訊息
 
 

一、依據與緣由

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為鼓勵智慧運輸系統(Intelligent Transport Systems, ITS)之研究發展,以達增進交通安全、降低環境衝擊、改善運輸效率、提昇經濟生產力之目標,特提供ITS學術研究推廣暨贊助經費,用以鼓勵我國專業人士、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私立研究機構或依法登記成立之學術研究團體等,進行ITS相關之研究發展或作為贊助ITS相關推廣活動之用,因此訂定「智慧運輸系統(ITS)學術研究推廣暨贊助辦法」,並依該辦法,設立「ITS提案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負責提案審查。

為有效發揮贊助經費之成效,將由本委員會制定研究課題與申請程序,並公開徵求符合上述資格之相關團體所提之「研究計畫構想書」,本委員會將依審查委員評議通過與否核撥贊助經費。有關研究課題與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二、研究課題與範疇

研究課題:

1.     ETC 科技與管理之最新發展趨勢

2.     新世代智慧交通創新服務與產業發展政策

研究範疇:

任何直接影響ETC營運管理與科技研發均在歡迎之列,短期內將優先考量:新世代智慧交通創新服務以使用者需求導向,以高快速道路系統結合智慧城市、多元化服務場域為範疇,研究過程具備POC (Proof of Concept)內涵,並考量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物聯網、雲端運算、Big data等相關技術應用。在執行面,鼓勵多年期研究計畫,強調成果之完整性與可行性,具備跨域產業整合發展及未來衍生效益,並在政策推動方式上納入財務面、法制面之初步規劃。

 

三、申請方式與時程

申請單位參酌第二項所列相關研究課題,由申請單位之計畫主持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於公告受理期限內(自公告日起四週)檢附「研究計畫構想書」,向本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如附件)。

受理提案後由委員會及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於兩週內進行書面初審,並提出審查意見;再將初審結果通知申請人。若初審評定為「推薦」或「非常推薦」等級之研究團隊則可進入下階段複審,申請單位須於接獲初審結果通知日起六週內向本委員會提交完整計畫書。

申請人依初審審查意見修訂並提交完整計畫書後,須於本委員會之複審審查會議中進行計畫書簡報,經由審查委員評議通過與否(含贊助經費與時程)後,將於一個月內通知申請人審查結果。

遠通電收依本委員會之審查結果與核定之贊助經費,與提案單位簽訂研究計畫案之契約書。提案單位須依契約相關規定進行期中與期末報告之提送與審查,研究成果除具有商業和機密部分外,均以公開發表為原則。

獲得贊助經費之申請人,在該研究計畫未執行完成前,不宜再申請新提案。

 

四、「研究計畫構想書」格式內容

1.     鼓勵以多年期提出研究計畫構想書,其中應包含中英文題目、中文摘要、研究目的、資料類型與來源、研究方法概述、研究團隊主要成員簡介、經費預估。

2.     研究計畫構想書內容以不超過10頁為原則,若提案單位能夠提供產業界配合款之證明,則有優先獲得本委員會贊助之機會。

 

五、初審指標

主題符合、研究項目、經費合理、團隊組成共四項。

各項指標分別評定為5分(極優)至1分(普通),審查委員可提供分項或綜合審查意見;最後再依審查委員對於初審指標之平均分數以及總平均分數計算審查結果。

 

六、初審結論等級(依據初審總平均分數分為四個等級)

非常推薦(4.5~5.0分)、推薦(4.1~4.4分)、考慮推薦(3.6~4.0分)、不推薦(3.5分以下)。

 

七、遠通電收「ITS提案審查委員會」聯絡人:陳盈至 小姐 (聯絡電話: (02)7710-6666#5272; E-mail: SoniaChen@fetc.net.tw)。